湖北经济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教学实习活动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威斯尼斯人8188cc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557

为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留学生特点,制定来华留学生校外教学实习活动实施细则。

一、来华留学生校外教学实习活动,是指来华留学生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的,不获取任何劳动报酬(车贴、餐贴除外)的校外实习活动。

、从事校外教学实习活动的来华留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历生并取得居留许可;

2.包含实习加注信息的学习类居留证件;

3.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从事校外实习活动;

4.实习内容应和本人学习专业和课程有关。

、来华留学生校外教学实习前,需办理实习备案手续以及居留许可加注。

四、同时办理居留许可和实习加注手续的,按居留许可标准收费,加注手续免费;单独办理实习加注手续的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

实习期间,如发生护照、居留证件换发、补发或延期等情况,无须中断实习活动,但要再次办理备案手续,并重新办理居留许可和实习加注手续。

五、办理居留许可实习加注所需材料:

《护照》、《同意接收来华留学生实习证明》、《来华留学生实习加注申请表》、《来华留学生实习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来华留学生在实习活动期间应随身携带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证件。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实习加注或备案手续,或超越《湖北经济学院来华留学生校外实习证明》上所载明时间、单位等范围的实习活动,为非法就业行为,本市各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七、具体办理流程来华留学生实习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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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一年六月

附件一:来华留学生实习办理流程.docx附件二:同意接收来华留学生实习证明 (实习单位开具).doc附件三:来华留学生实习加注申请表.doc附件四:来华留学生实习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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